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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手机在线登陆化学与化工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做好bob手机在线登陆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函[2022]010号)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化学与化工学院特制定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 组织形式

2022年,我院博士招生选拔实行“申请-考核制”。程序如下: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远程网络综合考核及择优录取四个阶段。

二、选拔时间

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选拔工作定于2022年4月1日-20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时间与普通招考一致,具体要求见《bob手机在线登陆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通知附件(https://grd.bit.edu.cn/zsgz/bsyjs/gzzd/b40d8510d6f44e1dbb3685e12ad5f421.htm)

三、考生报名

报考前请先参看《bob手机在线登陆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两个环节。

1.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费时间

2022年博士生选拔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 年 3 月2 日至 3 月 22日。

报名费金额为:2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2)网上报名

请登陆bob手机在线登陆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按网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研招办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bob手机在线登陆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认真审核纸版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网报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上手写签字。

(3)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每名导师的招录及报名信息,包括每名导师硕博连读生报考及普通招考考生的报名情况,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导师信息

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信息,请参见研究生院公布的《bob手机在线登陆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rd.bit.edu.cn/zsgz/bsyjs/bslc/c8c1401bcffa42698c7090ce2c7f538d.htm

导师简介请参考https://cce.bit.edu.cn/szll/ayjscz/hxxk/index.htm

3.材料提交

网报信息提交并完成线上缴费后,所有材料需最晚于报名截止日寄达或送达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bob手机在线登陆工业生态楼736,李亚鑫老师收,电话:(010)81381353,Email:liyaxin_bit@163.com,邮编:102488(为方便及时签收,请仅限寄送EMS快递)。我校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的申请材料。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bob手机在线登陆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原件。(专家手写签名)

(3)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印在1张A4纸上)。

(10)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 、(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以下材料:

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0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②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一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说明:

(1)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申请材料不退回。

(3)若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3)若发现材料造假,将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都需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查,包括学院审查和学校审查两部分。不能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1)学校对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学院成立资格审查专家组。资格初审由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基本审查、筛选,报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进行复审,资格审查专家组将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学术基础(20分)、已取得成果(20分)、专业创新潜质(2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等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名单。2022年3月底,学院将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研招处。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才可以参加综合考核, 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2年4月1日起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招生远程网络综合考核。

五、远程网络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形式

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不组织线下形式的考核。

2.综合考核流程及要求

(1)考生网络考核周边环境检查及身份确认,将准考证、身份证展示;

(2)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等方面情况(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PPT如有多页,请不要过多设置动画效果;

(3)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四道题并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5)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 远程网络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学院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时间为4月1日-20日期间,具体考核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4. 签订《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承诺书》

在网络综合考核前,考生须在网上签订《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承诺书》方可正式进入考核环节。为保证考核时答题时间,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见附件)。

5. 综合考核注意事项

(1) 网络平台及环境测试

为确保综合考核过程系统顺畅,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笔记本或者台式电脑、手机等设备,并调试完成家中网络、摄像头、麦克风等设施,在综合考核开始前由综合考核秘书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提前进行测试。综合考核开始时,考生需要按照考核组专家的要求,通过视频设备进行考生周围360度无死角的环境检查。

(2)正式考核开始前应由考核专家组秘书向考生宣读综合考核规定、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正式开始,以确保网络综合考核的公平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3)综合考核过程中,考生座位应正面面对视频设备,并调整摄像头至平视角度。

(4)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场,不允许查阅资料。

(5)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回答问题时考生应直视摄像头。

(6)对于考官质疑有违规或作弊行为时应配合检查,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可直接终止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考生应充分知悉并遵守上述规定,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正式进入考核环节综合考核流程。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考生综合考核过程中如遇网络故障导致中断,时间超过10秒以上的,待网络恢复后综合考核组进行重新提问,不再继续使用和回答之前的提问。如果考生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则及时调整考生综合考核顺序,依次递补,待该考生的网络信号恢复后重新接入平台进行考核,中断前的考核内容和作答予以保留。

如遇综合考核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者校方网络中断,由综合考核秘书及时通知考生耐心等待,待系统或网络恢复后继续进行综合考核工作。如综合考核平台或网络临时无法恢复,由学院及时联系校研招办协调解决,并及时通知考生。

六、综合考核权重及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由外国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项测试成绩加和计算考生总成绩,外国语20分、专业基础20分、专业综合20分、综合能力40分。拟录取名单依据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数,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底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录取末位为总成绩相同的2位及以上考生并列,则依据综合能力得分先后排序并参考所报考导师的考核意见确定。最终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最终综合考核成绩:

最终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七、拟录取

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依据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数,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底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录取末位为总成绩相同的2位及以上考生并列,则依据综合能力得分先后排序并参考所报考导师的考核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突出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查。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4)提供虚假材料或缺少政审材料者。

八、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按照上述最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

九、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所有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由化学与化工学院负责解释。本方案内容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市考试院、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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