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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人民日报社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光明日报社教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

二、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8日。

 三、推荐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荣誉设置

  本次活动参照往年惯例,原则上推选“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40名,入围若干名。

五、推荐要求

  1. 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推荐事迹类别见附件1。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4. 推荐材料

  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单位信息可暂不填)。包括15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六、推选报名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4月8日12:00前将推荐表即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235办公室(电子版自己保存),学院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并择优推荐。

七、参与平台及提示

  1.本次活动将在人民网开通活动官方网站、手机官网并在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活动专题页面。同时人民网、光明网、《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将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将对活动不同阶段进行展示。

  2.组委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学生》杂志上公开登载、展示入围学生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附:

  北理工第13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链接:

//www.frunetbio.com/xww/zhxw/155977.htm

  北理工第12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链接:

//www.frunetbio.com/xww/jxky1/142108.htm

  北理工第11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链接:

//www.frunetbio.com/xww/rwfc/124189.htm

  北理工第9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链接:

//www.frunetbio.com/xww/zhxw/100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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