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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化学与化工学院 春季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注意事项(必读)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时间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拟定于2018年3月22—23日开展春季毕业研究生派遣离校工作。

就业计划核对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81381269

一、第一轮核对

  2月27日(周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第一轮核对数据(电子版)。学院以班级形式下发核对。

  2月27日(周二)—3月1日(周四),各班按要求开始核对(申请的缓派毕业生请在“毕业去向”一栏填“缓派”),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且培养单位为“空”的毕业生向学院提交定向委培协议复印件,否则不能打印报到证。请各班班长于1日下午5点前完成本班信息核对并发至scee@bit.edu.cn

  3月2日(周五),学院整理数据,并将第一轮核对数据传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第二轮核对

  3月5日(周一)—3月7日(周三),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整理补充数据,并下发第二轮核对表(电子版+纸质版)。

  3月7日(周三)—3月9日(周五),进行第二轮核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毕业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核对完毕学院负责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盖章。学院就业负责老师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对纸质版数据。在核对纸质数据前,学院务必将电子版提前1-2天发给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便提前录入数据,节省核对时间。

  3月13日(周二)— 3月15日(周四),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整理数据,形成我校“2018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上报北京市教委学生处。

填写注意事项:

  所有改动之处请用红字标出,否则视为未改动。请不要直接删掉毕业生,需删掉的毕业生请在备注栏标明:删去。重复的毕业生请在备注栏标明:重复。增加的毕业生请在表格底端用红字添加,并在备注栏标明:增加。就业指导中心的备注请不要改动或删除,学院可另加“学院备注”一栏。

  1.生源:对于从未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来说生源地就是高考的来源省份,对于参加过工作的毕业生,生源是指入学前户口转入省份。非直辖市生源的必须填写到地级市,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银川市,直辖市生源的须填写到行政区,如: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南开区

  2.毕业去向:出国、考研、派遣、二分、待分(孔子学院或预征入伍)、缓派。

  3.单位名称:此为各位同学的报到证抬头名称。单位名称一定要填写准确,签订三方且户口和档案去单位的,以协议或接收函的公章为准。对于有上级单位盖章的,要确定具体是由哪个单位来接收,以免造成毕业生不能顺利落户。二分单位的填写可以参考就业信息网发布的“各省市二分单位汇编”,如有必要最好请学生本人同生源地相关部门联系确认。以便造成错误后期无法更改影响落档等事宜。

  4.单位所在地:直辖市(如北京)单位所在地填写到区,如:北京市海淀区;非直辖市填写到地级市,如:山东省济南市

  5.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如档案由用人单位接收,请填写接收部门,例如:bob手机在线登陆人事处、北京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如档案由人才托管,请填写人才机构的名称,如:北京市双高人才服务中心。二分回家的同学此项一般同报到证抬头。

  6.档案转寄具体地址:详细到门牌号或者信箱(“自提”除外)。

  档案接收人及电话: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填写相应的档案接收人及电话,毕业去向是“二分”的,可以填写当地二分主管机构的相应接收部门及电话,如毕业生就业管理科。

  档案“自提”的毕业生,请单位出具同意毕业生档案“自提”的提档函。在开始转寄档案后,持提档函到体育馆南厅地下二层学生档案室领取档案。

毕业生本人手机电话:此项为必填,务必保证毕业生所填的手机电话是长期有效的,用于接收“EMS”妥投档案信息。

  7.户口迁移地址:落户北京的毕业生只需在户口迁移地址栏内注明“北京市”即可;户口未迁入学校的,须注明“户口未迁入”;外地单位请按协议书注明的地址填写,具体到某省某市某路某号或某省某市某某单位(请不要填写到某派出所、某公安局,可能会造成无法落户)。二分回家的可写户口本上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即可。

  8.按政策要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必须回其签约生源地工作。

  9. 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且培养单位为“空”的毕业生向学院提交定向委培协议复印件,否则不能打印报到证。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按各类情况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说明

  第一类:国内升学

  1、本校读研/博

  毕业去向处填考研,就业形式为已上博,单位名称为bob手机在线登陆,以后内容空白即可。

  2、外校读研/博

  毕业去向处填考研(包括保送外校),就业形式为已上博,单位名称为校名或研究所名称,其后所有内容均要填写具体且完整,务必填写档案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并提交录取通知或调档函复印件。上博士后需提供博士后进站证明材料。

  第二类:签约就业

  1、已经办理完“学院-学校”签署三方协议的同学。

  请此类同学及时关注学院第二次信息核对的通知,及时到231办公室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信息核对时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单位名称、户档转寄地址等内容。三方交学校时会留下一联,故不需再提交材料(签三方但户口档案二分回家的除外)。

  2、已确定工作单位,但无法在第二次信息核对截止前签就业协议的同学(如北汽集团各单位落户指标问题)。可办理缓派手续。

  3、已确定工作但不落户或不签三方协议的同学(外企、其他企业等)。

  请此类同学重视自己的户档存放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并不是不签三方协议无需考虑就业手续办理,政策类手续如出现问题,后续处理工作非常麻烦。

  此类同学需上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缓交劳动合同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关于此类同学的档案及户口迁移地址,请参考附件中的“各省市二分单位汇编”。

  第三类:出国深造

  1、确定申请因公出国的同学,档案和户口存放请及时咨询留服。出国同学的户档存放问题非常重要,请此类同学务必重视,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各位回国后就业或留学期间的相关生活及工作问题。非因公出国的同学,档案和户口需要二分回原籍。

  就业核对时需交:1.申请录取OFFER英文原件(电子版彩印亦可)2.录取通知中文翻译件 3.下载填写的《毕业生出国申请表》。

  所有纸质材料需第二轮就业核对时上交。就业核对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原则上需本人确认填写,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请填写书面委托书(见附件),于就业核对时上交。

  以上几类已全涵盖各种情况,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通知。有问题的同学可以致电010-81381269咨询。

  bob手机在线登陆化学与化工学院就业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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