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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金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金宝奖学金”是由香港爱心人士谢王寿鴒女士捐资,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的专项教育基金,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扶贫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 根据捐赠者意愿,2015-2016学年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在包括我校在内的北京地区六所高校开展“金宝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现将具体评定办法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金宝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生,我校共8个名额。今年根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要求,若去年获得金宝奖学金的学生无挂科、违法违纪等行为并且今年未毕业,原则上今年继续获得该项奖学金。如原获奖者不再申请该奖学金,空出名额原所在学院递补。
  二、参评基本条件和原则
  1、我校正式注册的大学本科女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本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6、本学年没有获得其他社会捐助奖学金。
  三、奖励金额
  金宝奖学金每学年奖励3000元人民币/人。
  四、申请材料
  去年获奖并且今年继续获奖者和新申请者均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须填写《2015-2016学年度金宝奖学金评定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2015-2016学年度申请文章》(手写,纸质版一式一份);
  (2)2015-2016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各学院评定结束后填写《2015-2016学年金宝奖学金获得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当年的评选资格,已经取得者,追回其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1、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
  2、有挥霍浪费、请客送礼、吸烟酗酒等行为之一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团纪、校纪处分者。
  六、截止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6年9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交给辅导员。

附件:
1.2015年金宝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2.2015-2016学年度金宝奖学金评定申报表
3.2015-2016学年度金宝奖学金年度申请文章
4.2015-2016学年金宝奖学金获得学生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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