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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5—2016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拥有注册在bob手机在线登陆的团籍(青春榜样除外)。
2.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不能参评任何评优个人项目;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
1.等额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
2.差额评选项目:
青春榜样、十佳团员、十佳团支部、十佳团日、十佳社团、“三走”先进组织单位、“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新星团支部、新星团员、新星团干部

三、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4月14日中午12:00
2.提交材料:
①各类奖项申报表;②个人项目——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③集体项目——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
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
bitsheji@qq.com(邮件标题“集体项目/个人项目+具体项目+个人信息”)
纸质版:交至分团委办公室(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110;良乡校区丹枫园C221)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团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评优工作,要组织专人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校团委组织部接收材料后,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规范工作流程。各基层团委须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评选,召开全委会确定拟报送名单,征求所在基层党委意见后报送校团委。
3.认真做好团员评议工作。各团支部、学生组织须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个人奖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各基层团委要积极营造氛围,督促指导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4.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强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坚持宁缺毋滥。


联 系 人:欧阳哲 张建强
联系电话:68913580 81384670

共青团bob手机在线登陆设计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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