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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奖】关于评定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一、评奖范围
  我院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硕士生名额9人(等额6个,差额3人),每人奖励2万元;博士名额1人(差额1人)每人奖励3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符合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活动,在学术及各类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者优先(出现论文抄袭、材料造假等不诚信行为,取消评奖)。

  四、申请及评审时间节点
2015年10月20日10:00前(过期不候),提交:

【电子版压缩包】
  1.附件3:《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3.成绩单电子版(一页word)。
说明:压缩包和邮件名为“【研究生国奖申请】+学号+姓名+手机号+专业+导师”,发送至bitsheji@foxmail.com

【纸质版(一式八份)】
  1.附件3:《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成绩单打印版(需盖公章:校研究生院/学院教学公章,可到研究生一楼机器打印,或打印完后到1108找魏元霞老师盖章)
  3.各项荣誉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导师意见一栏需提前联系导师填写,请使用曲别针、夹子等可拆卸工具规整材料(切勿使用订书钉),纸质版提交至1108魏老师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主任担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学工作负责人、bob电竞注册负责人、学科责任教授、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所指导研究生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的导师,应考虑回避。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已用于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3、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或表彰。
  4、第一作者为学生导师、第二作者为学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学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学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在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监督与保障办公室陈琦,联系电话:68913715,地址:研究生楼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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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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