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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08〕6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中的有关精神,我校即日起启动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对于立项且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给于每项目1000-3000元的支持经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2月上旬
三、申报程序
(一)选题阶段
1、题库建立与释放
各专业学院向指导教师征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题目,完成附件1 A-J 列的填写,于2020年11月9日10:00前将题库提供至对应书院,同时邮件发送或抄送至:sczx@bit.edu.cn。
各书院于2020年11月9日前完成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动员工作,获得题库后将其释放给学生并组织题目预选。
2、师生双选
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25日,由书院和专业学院共同组织师生双选,为学生和指导老师建立联系。每个选题只可由一个团队完成,每个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各单位根据双选情况及时提醒学生及相关指导教师完成选题工作。
对于自选题项目,书院要做好题目汇总、指导教师的协调确认等工作。
(二)材料提交
师生完成双选后,指导老师需尽快指导学生完成立项申报书(附件2)的填写,并在立项申报书上签字确认。项目负责学生于2020年12月7日前提交有签字的PDF扫描件至:sczx@bit.edu.cn。
各书院将自选题项目信息及立项学生信息补充至附件1 K-Q列,于2020年11月25日14:00前将附件发送至:sczx@bit.edu.cn.
(三)校级评审
学校将根据学院上交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分组评审,确定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时间 |
学院 |
书院 |
指导老师 |
项目负责学生 |
10月26日-11月9日 |
向学院教师征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题目,填写附件1 A-J列,完成后提供给书院并发送至sczx@bit.edu.cn |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动员 |
向学院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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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11月25日 |
组织师生双选 |
组织师生双选,填写附件1 K-Q列,完成后反馈给学院并发送至sczx@bit.edu.cn |
参与师生双选 |
参与师生双选 |
11月25日-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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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完成立项报告撰写 |
完成立项报告撰写,并将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的立项报告PDF版并发送至sczx@bit.edu.cn |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获取政策
学校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以下简称“实践积分”)纳入培养方案并制定《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详见:《bob手机在线登陆学生手册》)。参加并完成结题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及获得立项的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评定标准表》,可获得相应的实践积分,该积分作用如下:
1、经认定的实践积分经申请冲抵“实践训练通识课”中科技实践模块的学分;
2、经认定的实践积分,可根据学院制定的规则冲抵专业选修课学分或学院认定的其他学分(被冲抵的课程成绩认定方法,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
3、积分累积超过6分且未将该积分用于冲抵其他课程学分者,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4、在专业领域取得6个以上实践积分且未将该积分用于冲抵其他课程学分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