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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

编辑: 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 2019-08-20
 

1、适用对象:我校双证在籍研究生(不含外国留学研究生)

2、相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因学习困难、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研究生本人可申请退学(《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管理规定》《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办理材料

1)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20198月发布),双面打印;

2)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应有校医院诊断证明或校医院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并经校医院认定;

3)必要时应附其他证明材料。

4、办理时间:每学期正常工作日(寒暑假期间不受理)

5、办理流程:

6、相关说明、温馨提示及常见问题

1)办理时效:非特殊情况下学院审查、审批的时间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内;非特殊情况下学院审查、审批的时间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内。

2)研究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后受理申请材料,并予以登记。申请表及材料不规范、不完整、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学院审批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未按规定递交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将相关情况反馈学院并终止受理,所交材料原则上概不退还

3)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申请结果即日生效。研究生院负责变更或备案研究生的相关学籍信息或学籍状态。

4)研究生在收到学院关于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应及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学籍通知单》《学籍异动手续表》并在一周内前往各部门办理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学籍异动手续表》交还研究生院并领取《退学(肄业)证明》。

若研究生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研究生应及时办结后续手续,避免产生新的学费、住宿费、档案户口滞留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不利影响。

5)给在校不到一学年的退学研究生开具的是《退学证明》;给在校一学年以上的退学研究生开具的是《肄业证明》。

6)《退学(肄业)证明》一式五份:一份用于万寿寺派出所户口迁出,一份用于当地派出所落户,一份用于档案迁出,两份研究生本人自留。《退学(肄业)证明》若有遗失或损坏,再不补开(办)。

7)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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