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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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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与居民消费碳排放关系
马晓微, 陈丹妮, 兰静可, 李川东
2019, (6): 1-9.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2117
摘要:
国内外学者对收入差距与碳排放的相关性做了一些研究,但并未得出一致结论。为探究在中国国情下收入及收入差距与居民消费碳排放间的相关性,核算中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居民消费碳排放量,并采用差异性测度方法(基尼系数、拟基尼系数、Kakwani指数、Theil指数)进行相关分析。结果表明:(1)2002—2012年,中国处于收入提高、收入差距缩小而居民消费碳排放量扩大的阶段;(2)收入与居民消费碳排放量非线性正相关,处于不同收入组的省份,在发生收入组变化时,碳排放不平等程度会呈不同的变化趋势;(3)从全国来看,收入差距与居民消费碳排放间负相关,但是从各收入组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4)提高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从而促进人均间接碳排放量降低的共赢局面很难达成。政府应根据收入差异化制定节能减排政策,提倡低碳生活主动减排,并推动供给侧改革及促进科技创新以减少间接碳排放。
空气污染与居民心理健康——基于断点回归的估计
李卫兵, 邹萍
2019, (6): 10-21.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7156
摘要:
使用2010年和2014年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CFPS)数据,并基于中国北方冬季集中供暖政策的准自然实验,利用断点回归方法估计空气污染对中国居民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研究发现:(1)空气污染对居民的心理健康有显著的负面作用,通过改变空气污染指标,考虑四种不同的污染物均得出相似的结论。(2)空气污染对心理健康的负面作用大小对不同人群而言具有异质性,其中对省会城市居民、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居民以及女性居民的心理健康损害程度尤为明显。(3)通过对CES-D量表中抑郁症状的分析发现,空气污染更容易导致人们情绪低落,说明空气污染不仅能通过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从而作用于其心理状况,而且能直接影响个人情绪,使人产生焦虑、不安等负面情感,对人们的心理健康带来损害。
央企高管政治晋升预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基于重污染行业的实证研究
李强, 王圣营
2019, (6): 22-30.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3676
摘要:
选取重污染行业央企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手工整理其高管个人特征数据,实证检验高管政治晋升预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研究发现:重污染行业央企董事长政治晋升预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显著负相关,支持政治晋升预期“消极效应”假说,但总经理政治晋升预期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影响不显著,说明“一把手”现象在央企较为突出。而且,地方政府环境监管力度越强,重污染行业央企董事长政治晋升预期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负相关性越显著,表明董事长在面临政治晋升机会时存在“风险规避”倾向;公司上市年限越长,董事长政治晋升预期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负向影响越低,表明声誉“软约束”能发挥积极作用。
新能源汽车专利合作网络的结构特征及演化分析
刘雅琴, 余谦
2019, (6): 31-40.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7068
摘要:
基于2000—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利联合申请数据,构建该产业的专利合作网络,分时段考察其拓扑结构演化路径与空间结构演变过程,并进一步分析得到该产业的关键创新主体及创新集聚程度。研究结果表明:2000—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专利合作网络规模不断扩张,但整体网络结构仍相对稀疏,节点间合作深度明显提升,但合作广度变化较小;从网络关键节点来看,2012年以前大部分均为高等院校,而2013年之后则演变为与电力相关的公司及研究院,且可以识别出网络中最核心的关键节点为国家电网公司;另外,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专利合作网络中主体间的跨区域合作关系已形成六条主轴,但其合作强度整体上呈东—中—西递减趋势,且跨区域专利合作活动的空间集聚程度较低,有待进一步提升。
京津冀县域尺度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基于DMSP/OLS夜间灯光数据
吕倩, 刘海滨
2019, (6): 41-50.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7493
摘要:
以全球DMSP/OLS夜间灯光数据为基础,通过影像重投影、相互校正、年内校正、时间序列校正后,得到京津冀地区校正后DMSP/OLS夜间灯光数据;利用京津冀能源消费统计数据和碳排放因子数据,计算得出京津冀地区分省市碳排放量。在此基础上,通过数据拟合构建京津冀县域尺度碳排放估算模型,估算模型拟合优度为0.975 2,估算模型有效。利用构建的估算模型对京津冀县域尺度碳排放量进行估算,并采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对京津冀县域尺度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进行分析。结果表明:2000—2013年京津冀县域尺度碳排放呈现快速增长特征,且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高碳县域表现为“Y形”分布特征。县域尺度碳排放具有显著空间正相关性,碳排放空间相关性呈不断减弱的趋势,且呈现空间高值集聚效应和空间低值集聚效应。热点与次热点区域集中在北京市、天津市以及与北京市、天津市邻近的河北省区域;冷点与次冷点区域包括承德西北部地区和河北省中南部地区。
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创新实践的发展与生成逻辑
朱侃, 郭小聪
2019, (6): 63-72.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3539
摘要:
不断推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创新是未来实现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的重要途经。系统梳理历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下公共服务创新类获奖项目的相关文本,探究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创新实践发展和生成逻辑。具体涉及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创新在时间跨度、地域分布上的外在特征,创新类型、创新方式与供给机制的内在结构,其中制度支持、社会需求和政策企业家是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创新生成的重要基础。在未来中央政府应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公共服务创新空间,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创新中应更多地考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接纳社会组织的参与,同时应吸纳更多的体制内和体制外政策企业家来推动创新的持续发展。
家和万事兴:家庭—工作增益对员工创新行为的影响
刘平青, 杨芳, 许爽, 赵莉, 崔遵康
2019, (6): 73-79,106.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3027
摘要:
以内在动机理论和扩展—建构理论为基础,构建了一个被调节的中介模型,探究家庭—工作增益对员工创新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理。通过对北京、天津和山西等华北地区多家企业78名主管和303名对应下属的问卷调查,采用SPSS22.0和Mplus7.4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得出了部分与前人一致的结果,即家庭—工作增益显著正向影响员工心理资本;员工心理资本在家庭—工作增益和员工创新行为间起中介作用;同时,研究还证实了主管支持对家庭—工作增益心理资本员工创新行为这一中介作用起正向调节作用,相对于低主管支持,在高主管支持下,家庭—工作增益通过心理资本的中介对员工创新行为的正向影响显著更强。
股权集中、R&D强度与创业企业成长——来自深圳创业板的证据
乔明哲, 吴为民, 徐士伟, 杨笑
2019, (6): 80-89.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3491
摘要:
运用深圳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非平衡面板数据作为样本,对股权集中度、R&D投入强度与创业企业成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1)R&D投入强度与创业企业成长显著正相关;(2)股权集中度与创业企业的成长显著负相关;(3)股权集中度与创业企业的R&D投入强度显著负相关;(4)R&D投入强度在股权集中度与创业企业成长之间起着显著的中介作用,但股权集中度对R&D投入强度和创业企业成长之间的关系并无显著的调节效应。进一步厘清了股权集中度与R&D投入强度对创业企业成长的影响机制,并为此提供有力的实证证据。
考虑用户信息水平与参照价格的平台定价策略
李静, 张玉林
2019, (6): 90-96.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2991
摘要:
垄断双边市场中,在考虑用户信息水平的基础上,将参照价格引入用户需求函数,构建双边平台收益模型,分析平台定价策略。研究结果表明:垄断平台应披露价格信息,使用户形成响应性预期,同时设定较高的参照价格而实际定低价;用户缺乏信息时,平台对两边最优定价与两边的参照价格成正比;不同的是,用户完全信息时,随着平台两边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增大,买方(卖方)参照价格的增大使平台对买方(卖方)定价先增加后减小,卖方(买方)参照价格与平台对买方(卖方)定价的关系还依赖于平台两边交叉网络外部性的相对大小;用户完全信息时平台收益更多,且收益的增幅随着两边用户参照价格及其影响系数的增大而增大。
基于供求关系的房价波动分析
周亮锦, 夏恩君, 魏星
2019, (6): 97-106.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1599
摘要:
基于1999—2017年中国35个大中城市的面板数据,构建基于供求关系的面板回归模型,从国家和区域两个层面对造成房价波动的原因进行探究。结果表明:价格预期在全国和区域模型中均对房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在大多数地区,其影响力大于其他因素;人口对房价有正向影响,但只在北部沿海、东部沿海和南部沿海显著;收入对南部沿海、黄河中游和西南地区的房价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在北部沿海、东部沿海、长江中游、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该因素对房价的影响并不显著;除全国和西南、西北地区外,房屋造价作为成本因素对绝大多数地区的房价有正向影响;信贷的可获得性作为政策因素对房价有正向影响,除南部沿海和黄河中游外,在其他区域均显著;住宅开发投资与住宅价格呈负相关关系,但其只在少数经济发达地区显著。因此,未来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应根据区域房价波动影响因素的不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投资水平——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视角
赵天骄, 肖翔, 姜钰羡
2019, (6): 107-115.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1445
摘要: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代理理论和社会网络理论,以企业社会责任增加企业的投资能力和提升管理层投资意愿两方面为切入点,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深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投资的动态影响效应。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显著提升企业的投资水平。在对样本企业划分生命周期后发现,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显著增加企业投资,然而社会责任对企业投资的促进作用在衰退期企业中并不明显。
公共管理研究中的目标清晰与目标模糊——来自多个实证研究议题的观察
林民望
2019, (6): 116-123.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3707
摘要:
组织目标研究是公共管理研究的重要内容。目标清晰与目标模糊是组织目标研究中使用频繁的两个重要概念。在实证公共管理研究中,两个概念经常被互换使用,鲜有学者对其进行概念辨析。基于多个研究议题对目标清晰与目标模糊的概念化及应用研究进行比较与辨析。研究发现,目标清晰主要以主观感知测量为主,尚无客观衡量指标;目标模糊的测量则经历从主观感知测量到客观指标测量的发展过程。然而在主观感知测量上,二者的调查量表并无显著差异。在公私组织目标差异、组织绩效、组织繁文缛节、组织成员态度及动机等系列议题研究中,虽然一些学者在理论建构上倾向使用目标模糊的概念,但在测量上却倾向使用目标清晰的量表。在目前的实证公共管理研究中,尚未能显著区分目标清晰与目标模糊这两个概念。
检察机关职权调整的宪法审视
刘亮
2019, (6): 124-131.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9078
摘要:
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由其宪法地位和功能定位构成,《宪法》第3条第3款和第136条是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主要依据,第134条是其功能定位依据。法律监督并非检察机关的专属职权,而是其应尽的义务。“法律监督机关”在整体上指专事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秩序稳定的国家机关,检察机关是目前唯一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调整职权应受宪法规范,立法是检察机关职权调整的必由之路,在保留检察机关、固守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不违反宪法基本原则、不侵犯其他国家机关固有职权的前提下,一切国家机关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均可成为检察机关的监督对象。
中国法院对重整计划强制批准的问题与解决
张艳丽, 杜若薇
2019, (6): 132-139,176.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3381
摘要:
法院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是破产法中的核心法律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了法院对重整计划强制批准的司法适用。中国法院对这一“舶来”法律制度的司法适用存在诸多问题:严重的社会本位主义、盲目过高的适用比例、与正常批准的关系颠倒、缺乏全面的审查规定、对普通债权人的保护不利等。要回归法院强制批准正确的司法功能,确保中国法院对重整计划强制批准的正当适用,就必须借鉴《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及域外的立法,结合2018年最高院《破产审判会议纪要》“审慎适用”规定,从理论、立法和司法层面寻求对问题的解决途径包括充分认识法院强制批准权力的属性、正确定位正常批准和强制批准的关系、修订完善强制批准的实体审查条件、合理构建强制批准的审查程序等。法院对重整计划强制批准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中国《企业破产法》的修订完善。
刑事司法中环境修复责任的多元化适用
徐本鑫
2019, (6): 140-148.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2019
摘要:
在刑事司法中适用环境修复责任契合“运用司法手段修复生态环境”的政策导向,具有“惩罚犯罪和修复损害”的双重责任功能,顺应“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功能融合”的发展趋势,是符合法律责任规律的制度安排。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环境修复责任得到多元化适用,但也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困境,存在“责任性质认知困惑、责任方式适用混乱、超越司法职权边界、滋生裁量失控风险”等问题。就适用方式而言,提倡将环境修复作为量刑情节、非刑罚处罚措施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式予以适用,并通过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等司法制度,为环境修复责任提供多元适用途径。
论《电子商务法》中的“通知与移除”规则
苏冬冬
2019, (6): 149-159.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1664
摘要:
源于美国版权法的“通知与移除”规则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排除规则,具有免责功能、确定性功能和激励性功能。“通知与移除”规则适用于版权领域的重要理由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内容控制性较强,在其能力范围内具有初步核实的能力。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不同、保护范围差异大、侵权判断复杂程度不同,电子商务法将“通知与移除”规则扩展适用于商标、专利等互联网侵权领域,赋予了电商平台与其能力不相匹配的义务。移除措施引发了电商平台不合理的审查义务,不加区分统一适用导致利益失衡。电子商务法将“通知与移除”规则作为归责要件,偏离了规则的预设功能。因此,应根据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性、电商平台的角色定位及自身能力、技术可行性、电商产业发展的特点构建相应的制度。对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假冒商标和假冒专利的投诉,平台可以采取“通知与移除—反通知与恢复”处理模式;对于发明专利、疑难复杂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混淆性商标侵权投诉,平台可以采取“通知—转通知—反通知—依申请介入处理”的处理模式。同时明确通知与反通知的形式和内容,明晰必要措施的认定标准,增加“冻结网页”这一必要措施,规定虚假陈述赔偿责任制度,进而实现该规则设立的目的和功能。
论住房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解除权限制——兼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袁野
2019, (6): 160-170.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1752
摘要:
不定期住房租赁合同中因出租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承租人的住宅社会权及其他经济利益难以得到可靠保障。城市化进程下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地位不平等状况逐渐加大,切实保障以新市民为主体的承租人“住有所居”是保障城市化顺利进行的应有之义。对住房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解除权加以适当限制,是从宪法引据而来的住宅社会权通过所有权限制路径遁入私法的温和式法制调整模式。借鉴德国法经验,现行法制存在“附期限解除+立即解除”二元解除模式解释适用的空间。通过“正当事由”和“重大事由”的区分适用,实现出租人的处分自由与承租人的权益保障之衡平。
新工科背景下“本硕博一体化”培养模式研究
黄明福, 王军政, 肖文英
2019, (6): 171-176.
摘要:
新工科发展为高层次bob真人app下载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针对目前国内高校工科bob真人app下载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本硕博一体化贯通培养模式;凝练本硕博一体化八方面内涵;形成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顶端需求为目标,系统优化设计学科方向与专业基础相适应的本硕博一体化贯通培养体系;基于学生兴趣和能力,建立符合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的“3+X”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了激励学科和科研优势资源投入本科生培养的内生动力机制;立足服务国家科研育人,创建了以重大项目研究需求为导向的强化研究生素质与能力贯通培养模式。
高校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积极科研训练环境的构成要素
邝宏达, 李林英
2019, (6): 177-185.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1113
摘要:
结合国家重点、重大科技计划任务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是高等教育bob真人app下载机制的创新,但其中的科研育人规律还需要深入研究。基于教育生态系统视角,以高校重大科研项目团队为研究对象,通过参与式观察和访谈收集资料后分析发现:重大科研项目团队为学生学术成长提供了认知、情感和价值三个层次共十类给养;这些给养分别是知识共享、学术交流、训练清单、自由探究、榜样示范、学术激励、失败学习、低焦虑科研、科学与人文精神和课题组思政;给养之间层次错落,给养的多样性有利于营造良好科研训练环境,激发学生学术志趣,促进学生学术成长。高校重大科研项目团队通过营造积极科研训练环境,培养学生学术创新志趣,提升了团队学术创新绩效,实现了科研育人的目的。
2019年bob手机在线登陆学报(社会科学版)总目录
2019, (6): 186-188.
摘要: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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