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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版权指令》第17条立法转化研究

鲁竑序阳

欧盟《版权指令》第17条立法转化研究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研究”(项目号:20ZDA049)

Research on Transposition of Article 17 of the EU Copyright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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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收稿日期:  2022-03-21
  • 录用日期:  2022-06-15
  • 修回日期:  2022-04-28
  • 网络出版日期:  2022-06-16

欧盟《版权指令》第17条立法转化研究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研究”(项目号:20ZDA049)

摘要: 2019年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17条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在版权领域适用了二十多年的避风港规则,为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设定了版权强制过滤义务。2021年6月7日是欧盟各成员国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内法的最后时限。由于第17条在制定阶段就备受争议,因此转化过程十分艰难。以荷兰、德国及芬兰为例,研究欧盟各成员国对第17条的转化,发现:(1)第17条是转化《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为国内法的重大障碍之一;(2)转化第17条的法律文本通常伴随弹性条款;(3)欧盟各成员国采用了不同方案对第17条进行转化,加剧了欧盟内部的分化;(4)成员国在转化第17条时均不同程度地关注对用户自由的保障。中国应当持续关注《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17条的转化及实施,一方面鼓励权利人与服务提供商加强合作,另一方面重视用户自由的保障,结合自身现状完善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规则。

English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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