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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要求,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翻倍,即追加名额等于上半年下达的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追加名额后,2024年教育部分配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530人,其中硕士生名额314人,每人奖励2万元,博士生名额216人,每人奖励3万元。

       二追加名额评定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根据追加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研函〔2024〕104号)要求,规范严谨地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的评审工作,做到评奖范围、名额分配原则、申请条件、参评研究生创新成果要求、各培养单位评定实施细则及评审工作要求等不变。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人选标准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2、追加名额后,各培养单位等额评定和差额评选可推荐人数参见《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新)》(附件1),该附件将以邮件形式发给各培养单位相关负责领导和教学负责老师。

       3、各培养单位于10月15日前经本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定并进行公示的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全部有效,其等额评定和差额评选推荐名单全部认定为本次推荐的等额评定人员。

       4、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计划再次开放幸福北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补充申报。各培养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且在前次申报时间内“未申请”或“未提交”的研究生积极申请,已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的研究生不能再次填报。

       三、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11日9:00--11月4日17:00:补充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14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115日~14日:各培养单位组织新增名额评审。各单位10月15日前的评审公示结果全部认定为等额评定推荐人员,本次无需进行评审。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只对新增名额进行评定。在完成评审后应将评定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11月15日前:各单位上报评定结果。其中《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楼312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推荐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grd985@bit.edu.cn邮箱。

       11月18日起: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核和差额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11月底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

在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陈老师,联系电话:68913715。

附件:

1、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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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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