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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0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人函〔2019〕151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建立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0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申请条件
 (一)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授、博士生导师,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二)其他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与海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有一定的合作交流基础,应取得国外单位邀请信。
 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
 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5.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bob手机在线登陆教师学术出访支持办法(试行)》(bob手机在线登陆令第68号)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经费支持与派出要求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精神,自2019年2月20日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大幅提高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费资助力度。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3月下旬公布。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均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入选人员须在有效期内尽快按期出国。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按照文件规定,在有效期结束后2年内学校将不受理其提出的公派出国申请,并在后续年度的申报中核减所在学院的国家公派指标;如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者,在有效期结束后5年内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其提出的国家公派出国申请。
二.优先推荐人员
 以下人员经学校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组评审,优先推荐上报留学基金委:
 1.教育部、国家自然基金委等部委人才项目入选者,学校引进人才及各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创新团队等其他科技创新团队和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成员(骨干成员名单以创新团队申报书中的“研究骨干”或“核心成员”为准,如有更新,需提供团队带头人签字的团队骨干成员名单)。
 3.留学单位为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最新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4.在学院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5.承担学校全英文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0年1月7日(星期二)12:00前提交本学院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材料:
 1.《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名单一览表》(需对推荐教师进行综合排序)。
 2.《bob手机在线登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审批表》(需对学院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3.推荐教师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单位意见推荐表》及以下附件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面的复印件;(2)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4)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6)外方合作者简历;(7)主要科研成果及学术论文(不超过3页A4纸),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4. 承担学校全英文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提供研究生院或教务处提供的任课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上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请务必按有关规定作好保密处理。
 2.申报纸件材料请按时交到人力资源部师资培养室(中心教学楼207室)。电子版“名单一览表”和推荐教师的“申请表”请由学院人事干事统一发送至shizike@bit.edu.cn,邮件主题及“名单一览表”按“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学院”格式命名,“申请表”按“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学院-姓名”格式命名。
 3.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定于2020年1月1日-1月10日开通“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务必保留填写的表格电子版,并于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自行登录按相关说明提交正式申请。
 4.有关通知和文件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或校园网通知公告栏。
四.其他
 1.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暂定于2020年4月1日-15日开通网上申请,详细选派办法目前暂未公布。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相关通知后,我校将发布该项目的正式通知。
 2.有意向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教师原则上须先申请本次“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
 2.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3.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4.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5.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名单一览表
 6.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7.单位推荐意见表
 8.bob手机在线登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审批表

bob手机在线登陆人力资源部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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