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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函〔2020〕34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20〕49号)的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力水平和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体选拔条件及工作要求请参照附件1。
二、人选指标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名。
按照文件精神,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但未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可直接上报,不占单位推荐指标。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在公共邮箱rjsrcc5@sina.com(密码:abc321)中下载“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安装后完成数据录入,保存并打印,打印时选择输出到Excel,最后选择生成报送,将生成的RPU文件和Excel表格分别以申报人员名字命名。纸质版不打印“用表须知”和“填表说明”。
各单位要对登记表中的最高学历(学位)、获奖情况、代表论著等重要信息进行真实性检查,登记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要明确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请各单位于4月24日(星期五)前将《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2《2020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须对本单位推荐人员进行排序)和附件3《bob手机在线登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审批表》交人力资源部师资培养室(中心教学楼207室),电子版材料(系统生成登记表的RPU和Excel文件、附件2一览表)请发送到师资培养室邮箱shizike@bit.edu.cn

联系人:周雪源、刘骁,联系电话:68912338。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2020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3.bob手机在线登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审批表


bob手机在线登陆人力资源部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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