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培养“明德致远、宽厚基础、精深求是、包容创新”的领军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研函〔2021〕080号)要求,现就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信息与电子学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研究生院下达的名单为准),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奖学金类别设定 |
奖励范围(覆盖学院全体研究生) |
|
一年级博士 研究生 |
博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全体一年级博士研究生,依据评定情况,设定金额级差,其中特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不低于每生10000元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
高年级博士 研究生 |
博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全体博士研究生,依据研究生自愿申报情况,设定金额级差和获奖比例,其中特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不低于每生15000元,奖励比例不低于参评 人数的10% |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 |
全体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根据评定情况,高年级硕士研究生依据研究生自愿申报情况,设定金额级差和获奖比例,其中特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不低于每生6000元,奖励比例不低于参评人数的20%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各单位评定要求。
(二)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研究生参评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研究生以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
3.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或者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排名第一;
4.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证书);
5.做出特殊贡献,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备注: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bob手机在线登陆”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
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四、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以及有扰乱社会秩序、校园秩序或扰乱公共安全者;
2.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位课程(指:公共基础课、核心课、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五、系统填报并提交
申报2024年研究生特等、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研究生,可在10月10日9:00-17日17: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4),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7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
* 2024级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直接评定”。学院将于10月14日之前告知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2024级研究生根据个人学业奖学金等级,10月17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
六、材料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10月17日9:30-11:30、14:00-17:00交到信息科学实验楼202):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申报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的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研究生需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
2.支撑材料
申报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的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研究生需提交,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
(1)论文要求提供:bob手机在线登陆图书馆的检索清单复印件;被SCI或EI检索的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检索页(要求为“详细内容”页面)和论文首页,并标明第几作者、三大检索收录情况(已录用/已检索);被SCI收录的期刊要提供期刊号及影响因子;已在期刊中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中标明所收录文章);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3)获得奖励或表彰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版材料(10月17日17:00之前发送到邮箱bitxinxi@163.com,邮件主题:“XX级硕/博+姓名+学号+学业奖学金” ):
附件5:《XX级硕/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一等奖成果汇总表》
七、审评过程
1.10月9日-10月14日 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附件1:《bob手机在线登陆信息与电子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中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2.10月18日-10月21日 高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步评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学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进行初步资格评审。
3.10月22日-10月23日 复核审查。初步评审之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学生各项成果进行复核审查,并确定获奖名单。
4.10月24日-10月30日 学院公示获奖名单。
八、注意事项
1. 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2. 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bob手机在线登陆”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 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能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上一学年度有休学记录的研究生,按实际学习情况确定是否参与本学年评审,如不参评,不占各等级名额,实际奖学金按照上一年度确定的等级发放,待下一学年评审后按评选等级发放下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
4. 凡材料不全者,视同该成果为“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学术成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凡提供不端学术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年度所有奖学金、评优资格。
5. 获奖项目名称需注明获奖时间和举办单位。
信息与电子学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