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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0-28
研函[2014]124号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精神(见附件1、附件2),为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调动各办学单位的积极性,落实办学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现对2015年春季毕业硕士论文质量抽检工作安排如下:
1. 学校抽检盲评。
抽查比例:按各学院春季毕业硕士生人数的5%左右(最少抽查一本)。2015年1月2日,学校确定参加盲评的名单,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2015年1月5日,各学院按名单将盲评论文纸质版送研究生院(格式参照博士论文盲评)。2015年1月2日前学院组织答辩的论文,若被学校抽检盲评,须盲评通过后才能给予答辩成绩。
2. 公布盲评结果。
2015年1月15日,研究生院公布盲评结果。论文盲评通过的研究生,学院方可组织答辩;论文盲评未通过的研究生,原则上不予组织答辩。
3. 异议处理。
对盲评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提出申诉。申诉材料要求与办理过程与博士论文盲评相同。对于申诉的论文,由学院、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公开答辩(全程录像、网络直播)。该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度,以该答辩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4. 不断完善质量保障工作。
请各学院(单位)在历年工作的基础上,采用匿名评阅、末位淘汰、答辩全程录像并网络公开、二次答辩等形式保障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鼓励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创新论文质量保障形式。鼓励各学院(单位)及时在校园网宣传该项工作进展及工作特色。各单位应于1月29日前将该项工作简要总结(1000字左右)、新闻稿以及优秀案例,交至研究生院。
5. 质量责任制度。
抽检盲评通过率作为办学质量指标,按盲评结果评比;工作开展进度、效度、特色作为办学工作质量指标,按总结与宣传情况评比并公示。评比结果纳入研究生教育办学绩效,并报相关领导和部门。
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链接地址:http://web.bit.edu.cn/pub/yjsy/pygz/lwps/470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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