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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专职报账员职责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06
   
由于假期报账业务的积累和预算执行的压力,目前财务处报账处于阶段性的紧张状态。针对这种情况,经过调研,对专职报账员职责做如下说明
1.    专职报账员岗位主要由学校出资设立,面向各单位全体教师服务;
2.    各单位可对专职报账员的职责范围进行划分,但必须覆盖全单位的全体教职员工;
3.    教职员工报账应以选择专职报账员来财务处报账为主,财务处对专职报账员报账实施优先;
4.    专职报账员不得拒绝学院教师正常合理的报账要求,但可以规范老师提交的单据,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5.    若存在专职报账员无故拒绝教师报账要求,教师可向学院领导或财务处反映。
 
财务处联系电话:689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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