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推动首都高校“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提高首都高校田径运动水平,鼓励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公平竞争、乐观向上的体育精神,增进院校之间交流与合作。
二、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8日
(二)竞赛地点:bob手机在线登陆
三、竞赛组别与项目
(一)男子甲组:(共2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十项全能。
(二)女子甲组:(共2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00米栏、 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
(三)男子乙组:(共2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十项全能。
(四)女子乙组:(共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
(五)男子丙组:(共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六)女子丙组:(共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 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四、参赛资格
(一)资格
1. 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并在学校就读的大学生、研究生和留学生。成人教育,短期班等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2.各校所有参赛运动员,2016年新生及其他要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在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网站注册。注册路径打开http://www.bjdtx.com点击:分会网站进入田径分会主页,点击田径运动会报名注册系统进行办理注册、报名手续。报名和注册时间从2017年3月01至2017年4月25日20时止。
3.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运动员参赛卡(吊绳和卡视为一体,缺一不可参赛)。
4.凡参赛的运动员须经医生检查确认身体健康,并在报名单上加盖医务公章方为有效。
5.凡被中国田径协会禁赛,处罚期间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分组和报名人数
1.高校比赛分甲、乙、丙三个组;
甲组:又分甲A和甲B。
甲A:
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学校、体育院校及普通大学中体育院系非运动专业学生。
甲B:
(1)体育院校及普通大学的体育学院系运动专业学生;
(2)凡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
第十二届(2013年)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
凡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
入学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列限制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不受此限。
乙组:首都高校中8000人以上、非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学校。
丙组:首都高校中不满8000人、非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学校。
2.各组限报人数:
甲A组4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26人);甲B组2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4人);乙组3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20人);丙组2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4人"中华女子学院除外")。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每项限报3人,全能运动员仅可兼报接力。各单位可报男、女接力各1队。
3.有关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请报名单位严格审查把关,报名后如运动员资格违反有关规定者将按本规程第六条第(九)款之规定处理。
(三)报名手续
1.各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2至4人,报留学生参赛的团队(留学生参赛占所在组名额,不单独设组和设奖)可多报1名翻译(凡被中国田径协会处罚期间的教练员不能担任教练工作)。各队通过网络报名,所报项目栏应填写"1",报名后请打印报名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和医务部门公章,召开领队会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开会时请携带盖有医务章"或附带运动会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单复印件"的报名表、校旗、入场式解说词“150字以内”、)。
2. 各单位报名运动员号码延用第53届田径运动会分配号段。
五、竞赛办法
(一)预决赛
1.男子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和女子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及甲组男、女子800米报名人数超过8名采取分组预赛(为了鼓励运动员创造更好的成绩大会编排预赛分组时将尽可能将甲组2016年高校比赛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排在一组,如“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
2.甲B运动员参加竞赛只参加预赛,不参加决赛。
(二)凡竞赛项目报名不足三人或三队时(含接力队),即取消该项目的比赛,由田协通知有关学校改项。报名人数在8人或队以上录取前8名,报名不足8人或队(含8人或队),减一名录取。
(三)报名撑杆跳高的运动员要自备撑杆,比赛当天检录时有关裁判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田赛项目比赛顺序由大会抽签排定。
(五)接力项目,各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六)10000米及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设立关门时间,关门时间标准男子分别为:42:00、57:30、2:25:30.女子分别为:5000米竞走为:30:00。10000米竞走为1:02:30.10000米为48:00(关门时间执行方法:是指运动员到达关门时间时还距离终点400米以上者即被劝离退出比赛)。
(七)竞赛使用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成人比赛标准(器械重量、栏高、栏间距)。
(八)为保证公平竞赛,本届运动会将加大兴奋剂抽查检测力度,如违反了反兴奋剂规则,除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报北京市教委通报批评。
六、录取名次、计分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1-8名按9、7、6、5、4、3、2、1记分。接力和全能分数加倍。
(二)甲B运动员只参加预赛不参加决赛;甲B运动员预赛成绩须进入预赛总成绩的前三名,其成绩超过甲A运动员决赛成绩的第三名,方按成绩排列相应名次,不能有并列名次。
(三)甲A和甲B分别录取名次。1-8名按 9、7、6、5、4、3、2、1记分。甲B运动员成绩,分别相当于或超过甲A运动员的决赛前3名成绩,方按序录取名次,不得有并列名次,最多录取3名,最少为0。1-3名按9、7、6记分。
(四)各单项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牌。1-8名发证书,获奖证书由各单位在闭幕式时到成绩记录处统一领取,会后不再补发任何证明、证书。
(五)凡打破首都高等院校田径运动会纪录的运动员发给破纪录奖。
(六)团体总分:甲组设立甲A男子团体总分、甲A女子团体总分、甲A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甲B团体总分前三名。乙组、丙组分别录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如总分相等时,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七)本次运动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30名,评选优秀裁判员30名,评选最佳运动员、最佳教练员若干名,评奖办法见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优秀裁判员、评选最佳运动员、最佳教练员细则。
(八)运动会后请在一个月之内以学校为单位申请全国大学生田径锻炼标准(试行)等级运动员证书(免费发放)。
(九)各参赛院校和运动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各项规定。如违反或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成绩和团体总分并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赛一年。
(十)各参赛单位要通过http://www.bjdtx.com网站:点击-分会网站-点击田径分会主页下载相关文件(竞赛日程、分组名单、号码段分配表、补充说明等文件)。
七、其它未尽事宜以执行单位通知为准。
(审核:董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