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部门:
为保障我校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双一流”建设有序开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24〕19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红线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保安全、护稳定是重要的政治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做到“人员放假、安全不放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bob手机在线登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对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教学楼、体育场馆、附属小学及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建筑施工工地、锅炉房、配电室、地下空间、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物资存放场所等重点区域,对动火用电、危化品使用管理、高处作业、外包外租、燃气使用、电动自行车管理等重点环节,严格控制区域人员数量,加强风险排查和现场管理,建立隐患台账清单,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归零,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力保障校园安全运行。
三、加强实验管控,严格备案许可
1.加强危险点(如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射线装置、实验用电池、实验生物、高温/高压/高转速/高电压设备等场所)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和应急管理,保持实验室等各类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2.未经所在单位备案、许可的,国庆期间不得开展实验活动。经备案、许可的人员,应严格落实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操作时应至少有两人在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加强水、电、气等安全管理。离开实验室或其他作业场所前,切记关好水、电、气等开关,确需长时间运行的仪器设备,须落实安全措施。
四、严防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加强国庆及近期的风险监测预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节前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规定报告。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庆及近期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平安健康。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